有關您反映本區鹽館街與新和東路口的路標改善乙案,本所敬復如下
- 回覆者: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 回覆時間:114/3/21 下午 02:06:47
敬啟者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區鹽館街與新和東路口的路標改善乙案,本所非常重視,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本所已轉知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處理。
二、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經建課承辦人陳先生電話06-2910126分機258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並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區長蕭琇華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