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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局115年度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 助計畫」申請須知

一、為鼓勵本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保存、修繕及活化再利用, 本局依據《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及《臺南市歷史 街區振興補助辦法》辦理「115年度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 老屋振興補助計畫。

二、本年度補助受 期間自115年7月1日(三)起至15年9月18 日(五)下午5時止,補助項目包括建物整修、規劃設計及 教育推廣等三類,相關申請資格、補助內容及應備文件詳如 申請須知。

三、惠請協助將本補助資訊公告於貴機關(單位)網站、公告欄 或相關資訊平臺,並運用所附申請須知協助宣導,轉知轄內 符合資格之所有權人、使用人、社區組織及相關團體踴躍申 請。

四、相關申請文件及最新資訊可至本局(https://culture. tainan. gov.tw/)或「好舊。好-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 計畫」網站(https://oldisgood. tainan. gov.tw/)下載; 如有申請疑義,請洽本案好舊·好輔導培力團隊(電話:06- 2757575分機5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