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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申報自112年1月3日起開始受理

    臺南市南區112 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申報,將自112年1月3日起開始受理,敬請農民把握時間申報!
    南區區公所表示,南區112 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申報時間,自112年1月3日(星期二)至112年2月4日(星期五)止,同時受理112年1、2期作之申報。(另預訂112年6月14日至112年7月14日補、變更申報2期作。)
有關申報土地資格,詳述如下:
一、申辦轉(契)作、稻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83年至92年基期年間1、2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或83年至85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田。(申報生產環境維護措施須於當期作之「前兩個期作」至少要有1個期作復耕,經申報及勘(抽)查核定有案,始得受理。)。
二、申領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以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或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之土地為對象,不受基期年資格限制。
    敬請南區農民攜帶(一)農民基本資料卡、(二)戶長印章、(三)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四)有效期限內租約、(五)其他必要證明文件,如契作合約書、代耕證明、耕作協議書等,至南區區公所2樓經建課辦理。
    另南區區公所為服務本區農友,本所另訂112年1月16至1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於臺南地區農會灣裡辦事處(臺南市南區明興路977號)受理申報。有關詳細申報規定資料,敬請洽詢南區區公所經建課06-2910126轉252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