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預防老人走失手鍊服務如何申請?

類別社福申請問題
辦理時限(天)
單位聯絡電話(06)2910126#169,164,166,167
注意事項

一、申請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有走失之虞,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60歲以上。
(二) 55歲以上原住民。
(三)未滿六十歲領有第一類身心障礙證明(包含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頑性(難治型)癲癬症者:植物人除外)
二、申請方式:檢具應備文件,填妥申請表後,由各區區公所核轉臺南市政府核定後,預防走失愛心手鍊逕請廠商寄回原申請區公所,再由區公所通知申請人領取。

三、需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當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申請人家屬或緊急聯絡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未滿六十歲者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應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