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1. 最近3個月之全戶應計算人口之戶籍謄本各1份(必要時提供除戶證明)(※申請時請告知戶政事戶務所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省略;應計算人口範圍之人員如無法親自申請,委託他人辦理時須檢附委託書、身分證正本及私章)。(請洽鄰近戶政事務所申請)
2. 全戶應計算人口之最近1年財稅資料(所得資料清單、財產資料清單、稅籍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年之薪資證明(必要時提供勞、公、農、漁保等投保薪資證明)。(請向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申請/臺南市富北街7號/電話:06-2220961或由本所主動查調)
3. 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公立醫療機構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診斷書;在營服役者之服役證明;入獄服刑或在監服刑證明;失蹤人口報案滿六個月以上之警政機關證明文件;外籍配偶居留證等)。
4. 臺南市社會福利補助申請調查表暨切結書(請向區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單一窗口索取)。
5. 有委託申請者,應檢附委託書。
6、申請人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印章。
7、全戶人口金融帳戶5年內內頁明細影本。。
【申請方式】
請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各里里幹事或社會課提出申請
洽詢電話:06-2910126轉170或169或172
若有進一步須了解的地方請逕洽公所社會課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