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請問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補助對象及標準為何?

類別社福申請問題
辦理時限(天)
單位聯絡電話(06)2910126#170,169,172
注意事項

【低收入戶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且實際居住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在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
    2.動產:以全家人口存款、有價證券及投資及汽車等動產價值合計金額計算,每人每年不超過新臺幣8萬元整。
    3.不動產:以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金額計算, 不超過新臺幣369元整。

【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且實際居住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在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 
2.動產:以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有價證券及投資等)及5年內新車及1600c.c.以上車輛價值合計金額計算,每人每年不超過新臺幣12萬元整。 
3.不動產:以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金額計算,不超過新臺幣553萬元整。

應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