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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南區區公所農產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審查作業流程

類別經建業務
辦理時限(天)
單位聯絡電話06-2910126#252
注意事項

農業天然災害發生農業部依據農業災情查報資料統計公告救助地區農產品項目及救助額度

應附文件

受災農民檢具身份證、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之存款簿和印章、土地權狀或土地謄本、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於公告翌日起10日內,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