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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今(109)年寒假將要來臨,而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役政署呼籲民國91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main ),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內政部役政署聯絡電話:(049)239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