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報告:由於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全國進入第三級防疫警戒,臺南市政府嚴格執行相關防疫措施,敬請市民朋友配合,同心抗疫。
1. 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2. 外出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違反規定者將予以裁罰。
3. 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4. 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6.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7. 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8. 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9.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10.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11.醫療體系應變:擴大開設專責病房、分艙分流、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擴大篩檢量能、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
防疫專線 1922、06-288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