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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宣導圖卡

為落實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全面照顧幼兒,提醒民眾本津貼為申請制及宣導相關便民政策:

(一)申請制:除生育津貼外,尚須申請育兒 津貼(與托育補助擇一申請);解除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後,務必重新申請育兒津貼。

(二)戶政代收:本市為簡化申請流程,於各戶政事務所提供 一站式窗口,避免新生兒父母因忙碌等因素延遲申請,造成無法追溯補助之憾事。

(三)線上申請:以家長雙方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擇一)就 可以在家申請,申辦連結平台https://twbaby.sfaa. gov.tw。


標籤:#育兒津貼